.外遇事件演變成配遇離家出走?

委託人王小姐於民國95年八月底經由104查號臺聯絡上一統徵信嘉義分公司,而後雙方約至位於太保市北港路二段上的7-11便利商店見面洽談,碰面後,聽著委託人王小姐娓娓道來事情的經過,原來,她的先生目前已經離家將近十天,且對外之聯絡方式皆已中斷,下落不明,據王小姐說,她們是從事藥房及診所的事業,先生是具有執照的醫生,她的先生自20年前結婚至今,生性風流,經常有外遇情事不斷,偶而還有毆打她的事件出現,但王小姐都以男人大概都是如此因而隱忍下來,直到去年藥局來了一位賴小姐,她的工作能力強,外交手腕又好,很快的,就博取了同事間的好感,今年初,賴小姐因故離職,在附近也自行開設了診所及藥房,但令人驚訝的是,居中協助開業的人,不是別人,竟是自己的枕邊人-李先生……
說至此,王小姐雙頰留下了二行淚,『拜託你們,幫我把先生找回來,我想跟他離婚,他一定是跟那位賴小姐住在一起了,我在也不要過著這樣的日子了,反正,孩子也都大了』聽著王小姐如此敘述,本公司楊姓資深經理及林姓經理,將王小姐所遇之問題點及應該解決之策略、方法誠懇及詳盡告訴於王小姐,王小姐聞後,對於公司之提案頗有同感,於是乎,雙方簽立制式委託書,案件遂而成立。隨後,王小姐提供了雙方被查男、女所合拍之照片、車牌、及目前女方所在之診所藥房住址。本公司二位經理人就本案件而後分工分別進行,首先,先找出被查賴小姐平時所駕駛之三菱休旅轎車,就第一天現場待命之調查員回報,直到晚間12點止........

尚未見到被查女之蹤影,故而決定先行撤離該處。第二天中午時分,外務人員於診所附近發現該休旅轎車,隨即回報楊經理,並派出工作人員至該處安裝GPS衛星定位裝置於該車上,完成定位追蹤,公司方面並不定時追蹤紀錄該車所到達之地點及時間並做成紀錄及指示外務人員到達定點之附近拍攝其可疑點。

  第三天,於衛星地圖上定位出賴小姐之轎車最後出現於嘉義市文雅街附近,而後外務人員於文雅街一巷弄中找到該車,並在附近尋獲委託人先生之轎車,證實賴女與委託人之先生極有可能同居於該處附近,並將此一結果通知委託人。與委託人商討之結果,該處可能為二位被查男女目前同居點,且對於本公司之辦事效率感到滿意,進而簽訂『抓姦』之委託,期間,二位被查人又另在雲林縣口湖鄉附近開設診所及藥房,且被查男李先生又經常更換座車,且經追查,自口湖鄉開業後久很少回到文雅街,隨後查出被查男在北港鎮有另一居住處,且另有一可疑女子住於該處,由於此一情況,委託人仍決定,希望於文雅街處實施抓姦計畫。外務人員隨時監控被查男之行蹤,約莫半個月時間,發現被查男有回文雅街之跡象,因此本公司開始進行附近地形之勘查及任務之分派演練,並訂定抓姦之時刻表,且協助委託人就此案件與本公司之律師研討所涉之各項問題並給于適當之建議。抓姦當晚,除現場人員及律師,知會當地之管區會同,進行現場證物之採集及DV拍攝最終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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